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信息时间:2017-09-06 阅读次数: 作者: 】
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为加强税源监管,防范税收流失,尤其是防止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收流失,全面打好地方财政税收保卫战,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一是实行严格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凡国家、省、市下达和区本级安排的项目(含项目实施中的追加项目),一律进行事前财政投资评审,经评审下达的项目才能纳入预算进行招投标,才能确保财政资金供给。
二是凡是由区财政资金拨付的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投标时,合同中需明确项目所产生的相关税收应在辖区税务部门缴纳。
三是在按项目进度拨付时,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必须按照当次拨款金额依法纳税,待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后财政部门才能按进度拨款。
四是财政投资项目结算评审时,应查验工程项目是否缴纳相应税收。
五是财政监督部门对拨出的所有重大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的跟踪督查工作,对资金的去向、用途、使用效果以及是否按照要求纳税进行跟踪检查。
信息报送员:李叔萍
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信息时间:2017-09-06 阅读次数: 作者:区财政局 】
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为加强税源监管,防范税收流失,尤其是防止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收流失,全面打好地方财政税收保卫战,西湖区多举并措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税源监管。
一是实行严格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凡国家、省、市下达和区本级安排的项目(含项目实施中的追加项目),一律进行事前财政投资评审,经评审下达的项目才能纳入预算进行招投标,才能确保财政资金供给。
二是凡是由区财政资金拨付的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投标时,合同中需明确项目所产生的相关税收应在辖区税务部门缴纳。
三是在按项目进度拨付时,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必须按照当次拨款金额依法纳税,待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后财政部门才能按进度拨款。
四是财政投资项目结算评审时,应查验工程项目是否缴纳相应税收。
五是财政监督部门对拨出的所有重大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的跟踪督查工作,对资金的去向、用途、使用效果以及是否按照要求纳税进行跟踪检查。
信息报送员:李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