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院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时间:2017-12-19 阅读次数: 作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西湖院子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湖院子项目
建设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芳湖路以南、桃花路以东(N:2836°27′.30″,E:115°51′48.18″)
建设单位:江西云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西湖区芳湖路以南、桃花路以东。该项目占地面积为59948.03平方米,绿化面积1801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5875.2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及公建配套设施,共38栋住宅楼,其中1#-4#楼均为高层楼(1#楼为28F,其中1F包括住宅、卫生站、消防室、物管用房以及肉菜市场,2F包括卫生站及住宅,3F-28均为住宅;2#楼、4#楼均为23F,且1F-23均为住宅;3#楼为27F,1F-27F均为住宅。);5#-38#楼为多层楼,均为4F,且1F-4F均为住宅;39#楼为2F(其中1F包括养老设施及社区服务;2F包括文化活动、社区服务及物业);40#楼为多层楼人行出入口;41#楼为地下车库。总投资55432.61万元,环保投资2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1%,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6月。
二、项目在施工期间,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
扬尘: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实行硬地坪施工,非雨天实施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二、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施工作业,如要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须报南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隔声屏障,临时隔声屏降噪能达到10-20dB(A),夜间施工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三、 废水
主要来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三、公示时间
该项目已通过环评,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期内向我局反映,公众可以以信函、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方试,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内。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传 真: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电子邮件:350928119QQ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0791-86511753
西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9日
西湖院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时间:2017-12-19 阅读次数: 作者:区环境保护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西湖院子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湖院子项目
建设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芳湖路以南、桃花路以东(N:2836°27′.30″,E:115°51′48.18″)
建设单位:江西云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西湖区芳湖路以南、桃花路以东。该项目占地面积为59948.03平方米,绿化面积1801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5875.2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及公建配套设施,共38栋住宅楼,其中1#-4#楼均为高层楼(1#楼为28F,其中1F包括住宅、卫生站、消防室、物管用房以及肉菜市场,2F包括卫生站及住宅,3F-28均为住宅;2#楼、4#楼均为23F,且1F-23均为住宅;3#楼为27F,1F-27F均为住宅。);5#-38#楼为多层楼,均为4F,且1F-4F均为住宅;39#楼为2F(其中1F包括养老设施及社区服务;2F包括文化活动、社区服务及物业);40#楼为多层楼人行出入口;41#楼为地下车库。总投资55432.61万元,环保投资2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1%,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6月。
二、项目在施工期间,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
扬尘: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实行硬地坪施工,非雨天实施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二、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施工作业,如要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须报南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隔声屏障,临时隔声屏降噪能达到10-20dB(A),夜间施工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三、 废水
主要来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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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该项目已通过环评,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期内向我局反映,公众可以以信函、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方试,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内。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传 真: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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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0791-86511753
西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