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时间:2018-01-10 阅读次数: 作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南昌大名城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南昌大名城项目
建设地址: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
建设单位: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为48625.78平方米,绿化面积1930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6386.2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商品住宅6栋,社区用房1栋,物管用房和养老用房1栋。其中1#-3#、5#为31层、6#-7#为38层,物业用房、养老服务用房为1层、社区用房为2层。总投资27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04%,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月。
二、项目在施工期间,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
扬尘: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实行硬地坪施工,非雨天实施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80%左右,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二、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夜间20时至次日8时不进行施工作业,如要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须报南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隔声屏障,临时隔声屏降噪能达到20-30dB(A),夜间施工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三、 废水
施工期间废污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和生活污水。泥浆废水要求设置简易沉淀池,并设置集水管对其废水排放点废水进行收集。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象湖污水处理厂。
四、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为施工余土、建设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公示时间
该项目已通过环评,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期内向我局反映,公众可以以信函、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方试,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内。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传 真:86577806 86577906 86565039
电子邮件:350928119QQ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0791-86511753
西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元月10日
南昌大名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时间:2018-01-10 阅读次数: 作者:区环境保护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南昌大名城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南昌大名城项目
建设地址: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
建设单位: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为48625.78平方米,绿化面积1930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6386.2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商品住宅6栋,社区用房1栋,物管用房和养老用房1栋。其中1#-3#、5#为31层、6#-7#为38层,物业用房、养老服务用房为1层、社区用房为2层。总投资27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04%,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月。
二、项目在施工期间,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
扬尘: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实行硬地坪施工,非雨天实施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80%左右,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二、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夜间20时至次日8时不进行施工作业,如要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须报南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采取隔声屏障,临时隔声屏降噪能达到20-30dB(A),夜间施工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三、 废水
施工期间废污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和生活污水。泥浆废水要求设置简易沉淀池,并设置集水管对其废水排放点废水进行收集。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象湖污水处理厂。
四、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为施工余土、建设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公示时间
该项目已通过环评,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期内向我局反映,公众可以以信函、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等方试,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内。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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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