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协
区纪检、人武部
公、检、
镇街办、管理处
区委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

主任:陈剑锋

部门职能

区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办、省委办、市委办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十)完成区委、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 部门电话:86616494
  • 部门传真:86565325
  • 部门地址:抚生路369号1号楼6楼
  • 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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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陈剑锋

    部门职能

    区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办、省委办、市委办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十)完成区委、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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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陈剑锋

    部门职能

    区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办、省委办、市委办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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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担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办、省委办、市委办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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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担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办、省委办、市委办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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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催办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的处理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专题会以及区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区委领导日常活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等重大活动。

    (五)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开展党建调研。

    (六)负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密码业务管理、密码通信、内部传真通信,管理区委的机要文件。

    (七)认真搞好上级党委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和领导工作服务;努力为党委部门和基层工作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全区的保密工作。宣传保密工作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保密法规,执行全区保密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的保密情况与计算机网络的通信保密情况,举办领导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九)负责接待来区视察、考察的省委、市委领导,各县(市、区)党委负责人,办公厅(室)系统人员,以及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通知接待的有关人员;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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