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协
区纪检、人武部
公、检、
镇街办、管理处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 部门电话:86564513
  • 部门传真:86597356
  • 部门邮箱:ncxhqfgw@sina.cn
  • 部门地址:抚生路369号六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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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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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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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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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划入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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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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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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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增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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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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