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政协
区纪检、人武部
公、检、法
区政府
镇街办、管理处
区委办公室
区委保密局
区委台办
区委组织部
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老干局、关工委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委政法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协、区老科协
区工商联
区侨联
区残联
区委党校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区政府办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区监察局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司法局
区统计局
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区信访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人防办
区档案局
区中小企业局
南昌成人中专
区发改委系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区城建系统
区环境保护局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系统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统
区商务局
区文广系统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民政系统
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
区重大项目办
区创建办
区商务楼宇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洪城商圈委员会
区城投公司
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区发改委系统
单位负责人
徐正辉
部门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新增的职能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南昌市发改委和南昌市工信委分别下放以下工作职能: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
2.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批准。
5.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组织全区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协调、配合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承担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
(五)负责协调区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八)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改革方案,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改制经验,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和推进企业“两个置换”,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及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收费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仲裁地区、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价格纠纷及争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流通费用调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部分经济发展目标实行管理考核。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