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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区科协、区老科协
区工商联
区侨联
区残联
区委党校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
区政府办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区监察局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司法局
区统计局
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区信访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人防办
区档案局
区中小企业局
南昌成人中专
区发改委系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区城建系统
区环境保护局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系统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统
区商务局
区文广系统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民政系统
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
区重大项目办
区创建办
区商务楼宇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洪城商圈委员会
区城投公司
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
区残联
单位负责人
黄国新
部门职能
- 一、职能配置
(一)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统计、保密、后勤服务;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联络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四)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防盲治盲、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