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协
区纪检、人武部
公、检、
镇街办、管理处
区直机关工委
单位负责人

    廖永明

部门职能
  • (一)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宏观规划,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机关党的工作的措施,落实机关党的工作各项任务。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 部门电话:86565247
  • 部门传真:86565247
  • 部门地址:抚生路369号1号楼7楼
  • 区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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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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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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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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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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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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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区直机关单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负责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和审批选举结果。
      (四)对区直机关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区直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考察、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重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区直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部门党员群众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六)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区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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